关于组织申报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质量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监质函〔2021〕366号)的有关规定,受中国建筑业协会委托我分会将组织建筑业企业、一线班组及个人申报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推广
  中国质量奖是国家在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请各单位积极动员有质量管理特色、质量提升有成效的优秀组织和有典范作用的个人参评中国质量奖。
  二、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市监质函〔2021〕366号文件为本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请认真领会该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实施。
  (二)根据推荐名单,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10个建筑业企业、一线班组及个人参评第四届中国质量奖。
  申报企业应符合市监质函〔2021〕366号文件参评条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近五年荣获5项及以上鲁班奖,3项及以上国家级工法;
  2、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
  申报一线班组应符合市监质函〔2021〕366号文件参评条件,并具有行业推广价值;
  申报个人应符合市监质函〔2021〕366号文件参评条件,并获得国家或省级劳动竞赛标兵或能手。
  三、申报及推荐方式
  (一)请各申报组织及个人认真阅读市监质函〔2021〕366号文件及申报表(推荐表)的填报说明,并将填报说明中要求的电子版资料发至ZJXZLFH@163.COM邮箱;文件要求的纸质版资料(一式三份)邮寄至中建协受理的推荐单位(附件1),由推荐单位进行资料初审。
  (二)请各地建筑业协会、行业建设协会根据市监质函〔2021〕366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和参与中国质量奖评选活动,加强宣传、严格把关,对自愿申报的组织及个人进行资料收集汇总,于2021年5月17日前报送我分会,并出具推荐函。
我分会进行初审后报送中国建筑业协会,并根据市监质函〔2021〕36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遴选并向社会公示。
中国质量奖推荐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各推荐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管理与监督检测分会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7层质量分会
  联 系 人:白 鸽、乔 磊
  联系电话:010-62132291
  

  附件:
  1、推荐单位名单
  2、中国质量奖(工程建设行业组织)申报表
  3、中国质量奖(一线班组)申报表
  4、中国质量奖(个人)推荐表
  5、各省地区、行业协会推荐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