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能办按揭贷款 消费者获退首付款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近日,安徽省阜南县市场监管局针对一起因开发商手续不全导致消费者房屋贷款无法办理的消费纠纷进行了多次调解。最终,开发商退还了消费者的首付款35.3万元。

  2018年10月12号,阜南县消费者汪先生决定购买该县一小区的商品房,并于当日缴纳首付款35.3万元。据汪先生讲述,购买时售楼人员承诺两个月左右的时间购房贷款就可以批下来,但是直到今年3月18日,银行按揭贷款依然没有审批下来。汪先生多次联系售楼部,销售人员回复称“银行年底资金紧张,等到春节以后就会有了”。但是,春节过后,房贷一事仍然没有影。销售人员解释说是银行的原因。后来汪先生去银行咨询,得知银行压根没有出现资金短缺情况,真正的原因是房地产开发商手续不全导致房贷无法批下来。汪先生觉得被骗了,认为阜南县某房地产公司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于3月14日打电话到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该公司退还首付款35.3万元。

  执法人员与房地产公司进行核实,并要求汪先生提供对方开具的收据、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经过调查,汪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

  执法人员向开发商指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品房买卖是一笔大宗交易,金额较大,关注度高、敏感性强,开发商应该尽可能多地提供商品房的信息,以免引发纠纷。

  经执法人员多次调解,被投诉方认识到错误,于4月24日和5月7日分两次将汪先生的首付款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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