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入会条例

根据《中国质量信用企业章程》和《中国质量信用企业会员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更好地面向企业,提供质量方面有价值的服务,中国质协将在各行各业扩大吸收企业会员,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企业会员申请条件:
依法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含事业单位),拥护中国质协章程(详见附件),履行会员义务,积极贯彻国家质量方针,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经申请批准后,可成为中国质协的企业会员。
二、企业申请加入中国质协,需提交以下入会材料:
1.《企业会员入会申请表》(详见附件,须加盖公章。)二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
3.单位情况简介二份。
三、企业会员的权利:  
1.企业会员享有《中国质量信用企业章程》第三章第十、十一条规定的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2.企业会员还享有以下优先和优惠:有听取学术报告、参观学习、参加全国性质量管理会议等活动的优先权;有取得协会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方面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
3.有取得质量类图书、刊物和中国质协内部文件、资料,参加国际交流、考察等优先权;
4.参加中国质协组织的各种推选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企业会员单位。
四、企业会员要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参加协会组织或专为企业会员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各种会议;
2.接受协会分配的任务,经常向协会反映情况,提出批评、建议,每年向协会报告一次工作(可通过各种形式);
3.受协会委托组织撰写学术论文和经验总结等资料。